浙江温州最新胜案:房屋信息区政府称检索不存在?律师介入真相大白!
浙江温州最新胜案:房屋信息区政府称检索不存在?律师介入真相大白!案件要点本案中,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19号房屋的相关信息,被申请人答复称检索不存在。经核实,19号房屋系在xx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存在住宅房屋征收面积调查表、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材料。现被申请人在复议答复期间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作出涉案《答复函》前已经尽到了充分合理的检索义务。在未全面履行检索义务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径行作出涉案《答复函》,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请人胡xx代理律师管众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温州市xx区人民政府案情介绍行政复议申请人胡xx系浙江省温州市某区居民,在当地有合法居住的房屋,因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申请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由于对征收补偿安置信息不了解,为了获取相关材料,维护自身合法补偿权益,胡x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管众律师代理案件。申请信息公开2024年6月26日,律师帮助胡xx向区政府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其所需信息内容描述为:“xx城中村改造项目中:1、姜xx有几户要几户住宅房屋征收面积调查表、无产权房屋年限查证认定表、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装修补偿表、补充协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农村私人建房呈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征收房屋照片、房屋腾空(临时)协议书、相关会议纪要文件、领款收据、过渡费明细单、购房结算单、缴款票据、入住通知单、其他……。2、19号房屋的住宅房屋征收面积调查表、无产权房屋年限查证认定表、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装修补偿表……。3、区政府召开的关于xx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专题会议纪要全村全部内容。4、xx街道召开的关于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7月5日,被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补正通知书》,该文书于同日向申请人邮寄。2024年7月9日,申请人现场向被申请人进行补正。《答复函》被申请人于2024年8月6日作出《延期答复告知书》,并于同日向申请人邮寄。被申请人向温州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申请协助查询,并通过0A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多个关键词检索。2024年8月30日,被申请人作出涉案《答复函》,主要内容为:“(1)经检索,你申请的房屋5、18号的‘住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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