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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村40位村民征地补偿案

来源:
时间: 2026-09-29

案号:国复[2025]5716号

代理律师:王卫洲、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基本案情

广东省xx市xx村民小组土地被征收,因补偿问题存在争议,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代为维护权益,万典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卫洲、冯凯律师办理此案,经过律师调查取证,发现案涉土地系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律师代理农民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案涉的征收土地批复,在省政府受理本案后,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但是听证会后不久,省级政府以案件需要协调为由,中止案件审理。

律师和农民对此非常不满,坚持要求继续审理,但是均未被采纳,经过长期的坚持交涉,最后省政府恢复案件审理,但结果驳回农民的行政复议请求。

万典律师坚持认为该土地征收批复是不合法的,帮助农民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最终裁决。

农民在行政复议裁决中申请指出:本次征地没有完成补充耕地,违反占补平衡的规定,违反占补平衡的原则;没有履行被征地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知情确认程序和听证程序,知情确认及听证材料系伪造;对于批准征地之前违法用地行为,没有进行清理;社会保障以及留地安置不符合规定,没有实际落实;土地用途认定错误,被申请人对土地性质认定不清,将农民正在耕种的耕地和建设用地统统认定为园地和林地进行征收等等问题。经过审查和补正,国务院依法受理了农民的行政复议裁决申请。

案件结果

在国务院受理行政复议后,案件发生了转机,地方政府立即组织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多轮的磋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农民撤回行政复议裁决申请,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

典型意义

本案经历了“省级政府复议——组织听证—复议中止—复议驳回—国务院最终裁决—协商化解”的复杂过程。万典律师在每一阶段均坚持对违法点进行系统梳理,并在地方救济穷尽后果断启动国务院裁决程序,促成了行政机关与被征收人之间的平等对话,使征地补偿争议得到彻底解决。

【广东】某村村民征地补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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