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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协议要注意这几点,否则绝对不能签!

来源:
时间: 2021-04-12

土地征收要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的,如果要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作出征收决定,然后制定征收补偿安置的方案,那么对于在签补偿安置时都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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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2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合法要求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且多数情况是统一的制式合同。在此要再次强调,对于被征收人而言,补偿协议越明确越好,避免征收方事后推脱。


千万不可轻信征收人的口头承诺,在没有签订书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允许对方进行房屋拆迁工作。


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被征收人要注意书写格式规范,尤其是涉及到数字、年月的填写时,注意格式规范,以防对方事后私自篡改。


此外,协议中不要留有太大的空白,防止对方事后填充对其不利的条款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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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置协议的期限。

我国法律对于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期限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30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5
签订补偿协议后应至少保留一份协议原件

一般而言,补偿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分别持有一份或几分协议原件。


实践中征收人却常常以协议要经过审批为由拿走已经签字和按手印的协议,而只留给被证收人一份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手中没有协议原件,房屋征收部门拿走原件后如果擅自对协议进行修改,如减少补偿数额,篡改违约金额,即使被征收人走法律途径,也没有补偿协议原件可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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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被征收人面对的往往是经验十分丰富的征收人员,还有政府这一层身份背景,被征收人往往处于不利的境地。对此,我们的建议是:被征收人要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面对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拒绝签字,对补偿内容积极和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


必要时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协助自己维权,争取合理补偿。


万典简介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系专业化、规模化土地拆迁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多年的维权道路中律师团队已逐步探索出诉讼、裁决、调查、协调谈判等多种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维权战略体系,作为弱势群体的代理团队,凭借法律与智慧无数次将强势的行政机关、开发商推上法律被告席并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解决当事人的补偿问题,办理了无数经典案例,其强有力的风格、智慧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业务范围:土地征收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征收纠纷,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辩护案件;土地权属争议、承包、流转、出让、转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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