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对策:
农村土地征收中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土地管理法规不完善,特别是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分配等缺乏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二是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不健全,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不严。三是农民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土地征用和补偿事务中缺乏民事主体资格,很难参与到土地征用事务中来。四是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昌运律师来给广大农民朋友提出一些建议。
1、农民朋友要对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进行了解。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农村土地的征用和补偿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主体组织实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因此在政府确定征地方案、补偿方案和安置方案的过程中,农民是有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而根据规定,农民朋友也有权在征地报批前,对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进行了解。总结来说就是,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农民有绝对的知情权,可以依法要求征收方公开相关材料。在拿到这些材料后,农民朋友就可以初步对该项目进行了解,也可以通过向法律人士咨询的方式了解自家遇到的土地征收是否存在违法情况。做到早了解,早解决!
2、农民不但要关注补偿款的数额,更应该注意后续的征收安置问题是否落实。由于我国是农业大国,许多农民的生活条件直接根据自己土地的产量决定,因此土地征收直接影响来了农民未来的生活质量。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农村土地征用事务时,有义务采取可行方式,妥善安置失地农民,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得到保障。在安置问题上,土地征收之初,农民朋友们就要进行了解,并且和征收方进行约定,并且落实到纸面上。
3、农民要根据自家实际情况来确认补偿是否合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状况等,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对农民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各地区各家不同的情况都会造成补偿数额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农民朋友不能看到别家补了五万块,自家拿了五万就满意了,却忽略了自家土地的面积和种植种类以及人口较多等问题。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