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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洲律师

来源:
时间: 2018-05-19

王卫洲,全国知名土地拆迁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十年,在法律实践的同时潜心研究土地法律,致力于律师办案实战的科研研究和探索,王律师生于农村,长于农村,攻读法学于农业大学,对农民、农村有着深厚的感情。

  王律师具有高超额业务水平和能力,社会各界高速认可,长期担任cctv《一线》、《律师来了》《法律讲堂》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律师门诊室》坐诊专家律师。

从事律师职业后专攻土地拆迁领域,专业为被征地、拆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权利,坚持“稳打稳扎、勇于开拓、恪尽职守”的办案办案思路和利用多种力量集中维权的原则,曾承办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及其引线工程占地纠纷案件、重庆渝宜高速公路占地拆迁纠纷案件、孔庆丰等诉泗水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吕复堂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无罪辩护案登等无数全国有巨大影响的案件,其办案维权足迹已经遍布全国31个省直辖市,2014年王律师整合律师团队组建万典律师事务所,首创专业化、规模化法律服务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取得巨大影响,中央电视台、山东卫视、东方卫视、北京卫视、新京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王律师办理的案件。

由于其在执业期间高度的责任心和创新的办案思路,其承办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的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律师以其高质量办案效果,被社会各界誉为“一位有良知的法律人”,为促进社会和谐、农民权益保障工作作出杰出贡献,2014年被中国律师年鉴评将王律师评为当代中国优秀律师2017年中国文化信息协会《向公众致敬》作为封面人物进行报道。

影响力案件:

1、孔xx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本案经律师力争,人民法院首次判决政府应按照新建商品房市场价值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征地拆迁十大典型案例,具有推动法治进步的标志性意义。

2、吕xx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无罪辩护案,吕xx因聚众普法被当地数百名官员举报,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将其刑事拘留,经律师有力辩护,最终无罪释放,被社会各界广为关注。

3、 郑xx等12人诉兰陵县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该案被定为山东省人民政府规模最大的法治观摩培训案例,全省17地市的副市长、33省直部门负责人、200余名主管副县长学习观摩,被社会广为关注,经律师努力争取,征收补偿决定全部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4、杨xx等人诉国家发改委撤销项目批复案件,全国首例农民状告国务院部委并胜诉,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的《关于湖南省常德至安化(梅城)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855号》被撤销。

5、范xx等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地纠纷案件,该案因国务院法制办亲赴当地调查开听证会,政府听证会后请客为农民安排午饭被社会广为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

6、郭xx拆迁补偿纠纷,郭xx因拆迁补偿被村委会诉至法院,经律师力辩,村委会被迫撤诉,该案因出现自焚事件惊动高层和各大媒体,受到社会热点关注,最终为被拆迁人获得满意补偿。

7、全国唯一一例经国务院以“撤销征收土地批复”方式裁决省政府败诉的行最终裁决案件—孔xx与山东省政府撤销征地批复案件。

8、江苏扬中市联盟路征地拆迁纠纷,成功代理当地农民,江苏农民首次告赢省政府并为农民争取满意拆迁补偿。

9、广西桂林案件,因农业科学院有害生物研究基地项目征地,当地53名农户因缺乏法律知识误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致使补偿标准较低,经王律师代理成功撤销该项目土地证书、规划许可等用地手续并为农民争取获得满意的征地补偿。

10、新《行政诉讼法》后实行行政调解,王律师在代理某农户与县政府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中,以协调方式解决问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首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调解书》,具有标志性意义。

除此之外王律师代理的被征地农民、拆迁户与省、市、县政府的征地拆迁纠纷不计其数,为无数农民、拆迁户争取获得满意的补偿标准,令各级政府败诉的案例数不胜数,很多案例不仅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且推动了法治进步、长期以来王律师始终恪守“永做弱势群体代言人”的诺言,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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